摘要
清代常熟杨氏数代能诗,家族成员诗艺多有"家法"。杨景仁、杨希钰、杨沂孙诗歌的本色自然既与其为人相契合,也与家族长期推崇孝义和俭朴教育有关;杨圻诗风与杨景仁、杨希钰、杨沂孙有较大不同,其原因涉及家族文化、兴趣爱好、知识结构、天分性情、诗歌特征等不同方面。"家法"作为文学批评观念,加强了家族文学传统的建构和认同;但文学创作又有父子兄弟不可相传、不能相强的一面,特别是诗歌艺术,作者天分性情和审美观念的影响有时比"家法"更为重要。"家法"在文学创作中的作用不宜过分强调。
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65-73,共9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