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代表法》修改否定“代表专职化”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8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代表法》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这是自1992年颁行以来,《代表法》首次修正。这18年间,中国的人大代表制度在实践中逐渐成长,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不少颇具改革意义的创新尝试,如“专职代表”与“代表工作室”等。
作者 林东晓
机构地区 本刊实习记者
出处 《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36期83-8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