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实质上就是中央与地方和部门之间、政府和部门与公务员之间、公务员与民众之间的权益调整。要按照适当、兼顾各方权益、效能最大化、自我净化原则,坚持崇高的理想信念,健全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培训,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方面的法治建设,健全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机制制度,加大公共财政预算监督和效能监察力度,努力实现我国公共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公共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公平正义。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4期10-14,共5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