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检察官在法治社会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检察官教育也备受国家重视。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初期,检察官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增加检察官的法律知识,培养检察官的法律信仰,增强检察官的实践技能,提升检察官的职业道德。目前随着检察官素质的普遍提高,增加其法律知识已不再是检察官教育的主要任务。大陆检察官教育基本属于岗位教育、长期教育、全员教育、免费教育。教育的方式,从承担教育的主体视角出发,主要可以分为师徒传授式、专业机构培训式、法学院培训式和院内培训式四类,教育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法学理论知识、检察业务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0年第4期22-26,共5页
Western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