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院经历了先高度分权、后轻度集权的变迁历程。改革开放初期,中央下放了司法机构设置权、人事编制权、经费保障责任和部分死刑复核权,国家司法能力严重分散。司法分权造成了严重的司法保护主义,法院又开始了集权化改革。部门法院、企业法院逐渐纳入国家司法体系;地方自定政法专项编制的权力被取消,上级法院的人事管理权加大;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机制和中央政法专款补助制度初步建立;死刑复核权彻底收归最高法院;上级法院的机构监管权进一步加强。
出处
《新视野》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50-52,共3页
Expanding Horiz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