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实行的是代议制民主,即多数民众以委托人的身份,通过选举能够代表自己意愿的人大代表,进而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来间接表达自己意愿、行使自己主人翁的权利。代议制民主有其独特的优势,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在没有更好替代形式的当下,用制度对其缺陷进行修正,对保障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建制原则十分关键。修正"代议"缺陷需要从代议权的交接入手,应坚持契约政治法则,强调权责的对流、对等及侧重保护授权方权益的思路和原则。
出处
《新视野》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72-73,76,共3页
Expanding Horizons
基金
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08BeKD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