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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议员生财不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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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最新的美国联邦议员财产申报报告显示,参众两院许多委员会主席及其资深成员,在其监管领域有数以百万美元计的商业投资。在美国现有法律条文下,法官不得接手与他们持有股票的公司有关的案件;行政部门的官员必须卖掉公司资产或完全委托他人来打点。但议员则不受这种限制。
出处 《思想政治课教学》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F0002-F000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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