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控制模式由"国家本位"向"国家.社会"双本位模式的演变,是现代国家犯罪控制机制的必然选择。社会参与原则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倡导的预防性反腐败政策五项原则之一,对腐败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基于审计的腐败发现、防御与治理功能,审计被多项区域性、国际性反腐败公约列为腐败治理的积极性预防措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是中国审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腐败的预防与控制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以社会审计权理论为指导完善社会审计法律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53-58,共6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200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济风险控制与经济犯罪刑事政策研究"(项目编号:09SJB82001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