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日起,江苏省涟水县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生育保险统筹,解决全县3万余名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因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问题。根据规定,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生育保险费率按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工资的0.2%确定,其它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驻涟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费率按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工资的0.3%确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0年第9期79-79,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