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人职业道德是构成整个社会道德体系有机而特殊的组成部分,它能否被遵守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制的威信及法治能否取得成功。我国法律人职业道德主要由法律信仰、人格独立、公平正义、职业荣誉与责任感、“民本”思想构成。生成环境主要包括历史文化环境、公民法律意识、职业道德风险等。法律人只有明确了这些内容,才可能真正自觉遵守、丰富法律人的职业道德。
出处
《学园》
2010年第13期15-16,共2页
Academy
基金
本文为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资助课题《司法公正视野下法律院系法律人职业道德的锻造研究》(编号:XJK08QDY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