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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重大专项免征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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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对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进行明确。通知规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对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企业、
出处 《软件和信息服务》 2010年第9期4-4,共1页 eSAS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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