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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刑事赔偿应增设先予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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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规定了先予执行制度及其适用范围和条件。那么,在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的规定中能否设立先予执行程序来及时、有效维护赔偿请求人的根本利益呢?答案是肯定的。这在其他国家也有设置刑事赔偿先予执行程序的先例。据此,笔者就我国刑事赔偿中增设先予执行程序展开论述。
作者 王伟琴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7期78-79,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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