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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启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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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从2010年10月1日起,沈阳市将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沈城百姓,除了住院、门诊看大病时可以享受到医保待遇,到门诊看小病、常见病也可以使用统筹基金报销部分费用。
出处 《健康必读(健康新语)》 2010年第8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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