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法治社会,为防止军事权侵犯到国家其它权力领域和私权领域,军事权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基于国家权力配置的视角,应当在宪政架构下区分平时军事权和战时军事权,保证最高军事权归属的集中统一,避免由同一权力机关单独行使不同内容的军事权,确立文官控制军队的传统;基于公民权利保障的视角,军事权对公民权利的限制需实行宪法保留和法律保留,且应遵守比例原则;平时军事权和战争决定权特别应当受到正当程序原则的约束;与其他国家权力相比,军事权应受到更多的国际人权法、武装冲突法和其他国际法的规制。
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51-55,共5页
Journal of Xi'an Politics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