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有的国际核安全法律制度从广义上看主要包括三个领域:一是有关军事领域的核裁军及核军备控制法律制度,它在整个国际核安全中占主导地位,决定着国际核安全的大方向;二是有关民生领域的核能和平利用法律制度,它是整个国际核安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三是介入军民之间、军民兼而有之的防止核扩散法律制度,它是整个国际核安全的重要保障,对国际社会和全人类而言,其重要性在某种意义上甚至超过核能民用安全。全面地了解这些法律制度的概况、辨证地理解这些法律制度的作用,有助于我们客观地认识国际社会此起彼伏的核争端热点、理性地把握我国核安全政策立场。
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71-76,共6页
Journal of Xi'an Politics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