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归属是停车位产权纠纷的核心问题,《物权法》74条第2款对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的界定过于模糊,难以适用。基于我国土地制度之现状,对小区地下停车位应当区分法定停车位和增设停车位,法定停车位由业主法定共有,不以出资、是否列入公摊和建筑容积率来判定产权归属;增设停车位则在列入建筑容积率,计算入公摊时由开发商享有产权。人防工程改建的小区地下停车位依其投资可由国家或开发商所有。
出处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4期23-27,共5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物权法视野下的城市地下空间权(09CFX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