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字面的通常含义出发对侦查措施进行界定,能为侦查措施学理概念的建构奠定语义基础。这有利于消除分歧,建立共同的沟通讨论平台。侦查措施是国家法定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了收集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针对其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而采取的相应处理办法。侦查措施是侦查方法的一个子系统。侦查措施与侦查手段二者理性意义趋同,但二者可以从感情色彩上来区分。侦查措施与侦查策略在方法论的侦查观下指向同一思维对象,解决的问题一致,"侦查策略"概念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侦查措施"与"侦查行为"两个概念在外延上有很大重合,但承担不同的理论功能。
出处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4期28-32,共5页
Journal of Railway Ministry Zhengzhou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