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总局:安全事故逃匿或瞒报将从重处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年内同一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或瞒报谎报……以上这些行为从今年10月起都将被从重处罚,甚至可罚"最高值"。国家安监总局7月27日公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已审议通过,将从10月1日起施行。
作者 京晨
出处 《安全与健康》 2010年第9期39-39,共1页 Safety & Healt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