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析、评价和修正主体工程设计的不足,是今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查、审批工作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比选方案分析评价后,应分不同情况给以"同意"、"基本同意"、"重新论证和选择"建设方案的结论;对工程占地、土石方挖填及弃渣等不符合水土保持规定和要求的,应要求予以改正;对取土(石、料)场、弃渣(土、石)场选址和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的,应要求予以完善和修正。
出处
《中国水土保持》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11-14,共4页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