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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委办就危险化学品管线安全监管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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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安委办日前发出通报,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提出要求。一是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工前要摸清施工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严禁在情况不明、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盲目旄工、野蛮开挖。二是根据“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做好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0年第17期29-29,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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