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有制标准问题是一个与当前经济实践密切相关的重要理论问题,值得理论界去探讨。在此,我们抛砖引玉,以求教于理论同仁。 一、判断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标准 理论界判断公有制的标准主要有两种,为行文之便,姑且分称为公有制标准Ⅰ与公有制标准Ⅱ。公有制标准Ⅰ认为“所有权主体是全社会群体,或是亚群体、小群体,这就是公有制”。公有制标准Ⅱ认为作为公有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所有权主体是一个或大或小的社会群体;(2)这个群体的每个人在他们所组成的集体(这里的集体可以大到国家)中不仅是所有者,而且是劳动者,具有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换句话说,所有者应是以联合劳动为基础的所有者;(3)作为所有者的劳动者平等占有劳动成果,实行按劳分配,不存在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的情况。这三条一言以蔽之,就是在集体的范围内只有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才是公有制。
出处
《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9年第2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Chenzhou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