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之争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同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经常相差好几倍。”家住宝山区新沪路的王先生发现,和他同住一个小区、同一房型的邻居,每月支付的物业费只是自己的1/3。原来,他的房子属于商品房性质,而他的邻居们属于售后公房,因此物业管理费标准不同。
作者 陈艳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10年第9期9-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