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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与成本法的应用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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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与长期债权投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首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取近期的投资收益,而是为了强化与其他单位的商业纽带,或是为了影响、控制企业关联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采用成本法与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按照"形式重于实质"的原则,以历史成本作为长期投资的计价基础,将投资双方作为独立法人来反映各自的经济关系,比较符合法律规范;同时,采用成本法以实际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即能反映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现金在时间上的同步性,避免了应纳税所得额与投资收益之间的差异,账务处理也较为简单、易懂、稳健。与成本法不同,权益法体现的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相应变化,能如实地反映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同时,投资收益以被投资单位的盈利水平衡量,因而不受对方利润分配政策的影响。
作者 王广亮
出处 《技术与市场》 2010年第9期205-206,208,共3页 Technology and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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