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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入罪,地王要不要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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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南京市政协委员杨林川建议:对炒房集团头目和那些罪大恶极的炒房大鳄,判处10年以上徒刑;对帮助炒房集团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金融单位人员,按玩忽职守罪给予惩罚。
作者 叶扩
机构地区 广州
出处 《商务周刊》 2010年第18期10-10,共1页 Business Watch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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