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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烽火中的中共清河地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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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今山东省广饶县大码头乡央一村与央五村的交界处,东西大街北胡同内有一坐北面南的院落。院落东西长约22米,南北宽约18米,占地面积约387平方米。院内有砖墙、草顶、硬山的北屋6间。
作者 赵金
出处 《春秋》 2010年第4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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