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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解图:安全警示标志不可少。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作者 叶复美
出处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10年第4期56-57,共2页 Work Safety &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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