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高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实效,需要教师依据统编教材,结合高职特点,以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理论为核心,以学生为德育主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将教材体系转变为教学体系,满足学生迅速成长的需要。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7期126-128,共3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一般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课题“高职特点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体系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9JDSZK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