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内拥有自营性进出口权的企业也越来越多。发展对外贸易,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已是大趋势。而信用证作为最重要的国际结算手段之一,在国际贸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出口商来说,利用信用证进行结算比其他结算方式(如汇款、托收等)更为有利:1 受益人(出口商)收款有保障。在出口商对进口商不是十分了解的情况下,有开证行的信用作付款担保,出口商收款就有了保证。2 资金负担较平衡。受益人出运货物后立即可以把单据卖给出口地银行获得款项,使其资金负担比货到付款和托收时轻得多。同时,更为有利的是出口商收到信用证之后,还可以通过出口地的银行作打包放款,对于资金比较紧缺或周转比较缓慢的出口企业来说,信用证是一种非常有利的融资方式。
出处
《学周刊(中旬)》
2010年第9期192-19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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