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设立作为顺应生态文明时代要求而设立的崭新审判模式,其与现行审判机构有着不同的指导思想,它不仅是对现行审判模式的反思和补充,还是对现行审判模式的超越和变革,它不仅涉及审判理论的重构,也涉及具体审判模式的创新,为传统审判制度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为审判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支持。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15-120,共6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环境资源审判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2008A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