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下,外资企业往往能获得"超国民待遇",部分内资在通过种种途径转移出境后又以外商直接投资(FDI)的身份返回国内以实现政策套利,突出表现在我国的FDI大量来自于维尔京岛这样的离岸金融中心。但由于过渡性资本外逃的数额难以直接测算,本文采用游资法和结构法计算我国1982-2008年资本外逃数额,然后通过对我国FDI和资本外逃的数据进行分析和Granger因果检验来验证我国过渡性资本外逃的客观存在,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出处
《世界经济情况》
2010年第7期21-28,共8页
World Economic Out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