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会计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2010]5号)规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中央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应当按规定设置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有关的备查账簿,详细登记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相关信息。在实务操作中,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收取的财政拨款资金核算方式与所需填报的《2×××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表》在科目应用、记账基础、管理口径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企业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管理很难通过企业会计核算直接监管并反映。
出处
《商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8期18-20,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