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审美是审美主体与客体间的心灵沟通与情感交流,它可以有效地实现个体的内在情感体验与政治秩序的一致性。儒家的音乐审美不仅要感知外部事物之"美",同时也在美化人自身,它诉诸人内在情感的陶冶,培养着人们在思想意识、社会关系和政治结构等方面的共同性,由此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治理形式和政治认同的建构途径。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26-29,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10QN01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07JA810008)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