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郎维伟在《民族学刊》2010年第一期上发表文章,认为藏族农牧民是人权享有的主体,除了反映藏族人权状况的宏观研究外,还应选择对藏族农牧民人权享有的微观进行实证研究。由于微观研究的对象是以村落为代表的藏族小规模社会,所以适用于人类学和民族法学的理论与方法。作者从人类学的分析框架来观察和研究藏族农牧民人权变迁和享有的生活场景,并根据人类学文化平等的理论,分析了民族权利的概念和特点,论证了人权也是一种社会人文现象,对民族文化的人文关怀就是人权实现的体现;又从民族法学的理论视角,分析和界定了藏族农牧民享有权利的内容,论述了藏族民族权利的内容,既藏族农牧民除了享有传统文化的权利外,还享有自由接受和吸收一切现代文化的权利,同时还拥有开发、利用和保护藏族文化的权利。作者以人类学和民族法学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证明了藏族农牧民人权享有的真实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