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量刑制度改革意义重大.最高人民法院试行两个《指导意见》,有助于推进量刑规范化,但其理论基础、权力(权利)配置和程序整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实际效果反馈都面临一系列难题.为有效应对这些难题,应当采取一些积极措施。量刑建议制度作为检察机关公诉活动改革的一部分,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因此为了维护检察机关公诉活动的严肃性,保证出庭公诉质量,制定统一的量刑建议具体实施规范十分必要.据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涉及商标犯罪的案件中,建议依据商标知名度本身的特点,以及刑法的最新发展理念,将知名度因素作为"法定量刑情节"予以考量.同时,在考量过程中,要对驰名商标是否认定、知名度认定细节等问题予以注意.实现量刑公平是量刑机制改革的目的,而量刑公平的判断则是量刑是否符合社会大众对犯罪应受刑罚的预期.改革我国的量刑机制应采用"量化与对话"的综合性的改革方案。传统人伦量刑观将儒家德礼、伦常等核心价值观运用到刑罚裁量中,彰显出刑法的人伦精神和价值,在我国法制史的长河中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继承和发扬传统人伦量刑观的合理因素,完善当代量刑机制,是传统法律文化和时代法治精神的共同要求和必然选择.《美国量刑指南》是值得借鉴的域外重要经验,717号修正案是该《指南》近期作出的重要修改,进一步论证了《指南》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美国最高法院的系列案例,揭示《指南》适用过程中的两大主旨,对我国如何以量刑指导文件推进量刑规范化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0年第5期104-109,共6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