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都是经营建筑模板的公司,双方在多年的业务交往中,建立了友情和信誉,关系非常融洽。2007年3月至1月期间,乙公司使用甲公司的设备,拖欠甲公司租赁费95000元,乙公司先后支付了25000元,尚欠70000元未能偿还。2008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以物顶账”的口头协议,乙公司以自己的机械设备二保焊机主机4台、机头4个抵顶拖欠甲公司的租赁费70000元。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0年第26期85-85,共1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