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要求,在与各省市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5月26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了18个工业行业(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玻璃、造纸、酒精、
出处
《中华纸业》
CAS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7期98-98,共1页
China Pulp & Paper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