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是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但在现代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强大的冲击。如何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保护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权概念加以保护是必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究竟采用何种模式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界众说纷纭,有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特别法保护模式。但采用综合保护模式,即兼采传统知识产权模式和特别法保护模式的优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全面而充分的保护是较理想的方式。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10年第4期125-131,共7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