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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闽金融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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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日 福建省开始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凡当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的醉酒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所驾驶的机动车(其中拖拉机暂不浮动),在省内从事交强险业务的各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时,均应按照浮动标准上浮费率。
出处 《福建金融》 2010年第9期55-56,共2页 Fuji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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