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机关性质决定了人民警察既是国家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又是国家法律实施的保障者;既是国家法律权威的塑造者,又是国家法律权威的维护者。但现实中,时常发生一幕幕"民警可欺、法律可欺"的悲剧,民警的脆弱、法律的脆弱显露无余,神圣的国家公权及法律尊严被亵渎。本文通过分析122起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件的特点、成因,提出了增设袭警罪、延伸民警正当防卫权行使和按过失原则处理民警依法履职过程中的过当行为等立法建议。同时,论述了善解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建立健全内部保障机制,组织开展互动式、巡回式、实战式培训等对策思路。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27-31,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