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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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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23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公示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户按2:8比例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同时建立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办法》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0年第9期20-21,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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