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2月,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在六个省区试点开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把农村资金留在农村,促进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应进一步放宽准入制度,建立强制性资金投入机制基础上强化政策扶持,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加强监管,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将存款放贷。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0年第27期75-76,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河北省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研究(Fs20090804)
河北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SZ09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