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一次规模巨大的金融危机,都是对金融体系脆弱环节的集中暴露,同时已为银行业反思与改进提供了机遇。许多国际大银行公开承认,危机之前奉行的发展战略及与之相应的流程设计存在明显缺陷,并先后开展战略反思和流程再造,基于对危机以来法律风险的重新认识,积极创新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相继建立起总法律顾问制度。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已延伸到每一个业务条线下,总法律顾问制度应成为商业银行决策和风险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归纳总结了后危机时代国际大银行对流程再造与总法律顾问几个问题的重新认识,阐述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在商业银行流程再造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构建我国商业银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44-47,共4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