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10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江苏省依法勘定了南通、盐城两市的大部分海域行政区划界线。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政府决定,尚未确界的蒋家沙海域和竹根沙海域(以下简称"两沙"海域),位于南通与盐城市交界处,涉及毗邻两市三县,即盐城市的东台县(市)和南通市的如东县、海安县,总面积593.7平方千米,由江苏省实行统一管理。江苏省管海域内的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权由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统一行使,涉及公安、司法等管理的,由有关部门指定管辖。"两沙"海域地处江苏省辐射沙洲沙脊群中部,受众多沙槽海流冲击以及沿岸流系变化的影响,局部沙洲滩涂年际消长明显;由此也形成辐射沙洲海域特殊的地理地貌和十分丰富的基础饵料,使其成为吕四渔场多种水产经济生物的繁育场所,持续不断地为吕四渔场主要捕捞对象补充新生群体。"两沙"海域的开发利用是江苏省海洋与渔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关系到盐城和南通沿海经济的健康稳定。因此,根据"两沙"海洋区划组建"两沙"管理机构,负责落实相关管理责任非常必要。按照法律授权和江苏省政府意见,参照"湖管会"模式,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组建"海管会",即组建由两市三县人民政府和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有关乡镇领导以及公安、边防领导参加的江苏省蒋家沙竹根沙海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管会"),海管会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和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派出机构,直属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领导。海管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海管办")具体负责"两沙"海域内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依法受理"两沙"海域使用申请。
出处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0年第8期61-64,共4页
Ocean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