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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孩子惹祸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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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王某(男)与李某(女)离婚,法院判他们11岁的儿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到孩子成年。后来小王将同学打伤.需要赔偿医药费两万余元.王某因下岗后无固定收入.无法承担这笔医药费.
作者 时权吉
机构地区 河南
出处 《农村百事通》 2010年第16期68-68,共1页
关键词 孩子 夫妻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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