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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定主 树定根 人定心——访宁陕县林业局长、县林改办主任张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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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场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变革,被称为是继解放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土改”。宁陕县作为全省第一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仅用一年多的时间就已基本完成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2009年的省委林业工作会议上,宁陕县作为林改工作试点先进县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为了探秘这“宁陕”之路,笔者专访了宁陕县林业局局长、县林改办主任张守诚。
作者 何俊洲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0年第9期61-61,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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