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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务车辆交通违规将直接没收上交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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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全市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交通行为,发挥其模范、表率作用,郑州市从7月20日起,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务车辆直接没收,交给市财政局重新调配。存在公务车交通违法的单位,原则上3年内不得更新、增加车辆。此外,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公职人员还要进行通报曝光,对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出处 《城市交通》 2010年第4期97-97,共1页 Urban Transport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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