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事会是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以避免由于内部人控制而做出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但我国上市公司物监事会并未完全发挥其职责,本文分析发现:监事会人员的设立及其自身的缺陷、监事会职权范围上的限制、经费上不独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上的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任命机制、必要时可引进外部监事、完善相关法律、保证监事会地位的独立性等建议。
出处
《财会通讯(下)》
2010年第9期58-59,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监督效果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080404MS10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