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确定某水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防护措施及其效果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方法采用现场卫生学调查,对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并对结果分析后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该项目选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21-2002,在试运行过程中,大多数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总尘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合格率为77.78%,超标岗位均在包装车间;噪声的合格率为76.92%,超标岗位主要在球磨机房和水泥包装机旁。结论该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有效,控制措施中(特别是除尘措施)存在有设计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地方,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使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能够达到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出处
《宁夏医学杂志》
CAS
2010年第9期857-858,共2页
Ningxia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