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如果适用得当,有利于对犯罪进行有效地打击,但是如果适用不当或者滥用,也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鉴于我国对诱惑侦查尚未有相应的制度规定,有必要在借鉴德国关于诱惑侦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诱惑侦查的无序状态进行法律规制,以实现刑事侦查法治化,寻求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平衡。
出处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43-46,共4页
Journal of Hebei Youth Administrative Cadre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