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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提高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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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参保居民负担,鸡泽县根据县基金结余情况,从7月1日起,提高报销水平。一是降低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及转外就医起付线。将三线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900元降低为800元,将转外就医起付线由1200元降为1100元。
作者 代利周
出处 《公共支出与采购》 2010年第8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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